滁州市卫计委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15 08:15 来源:滁州市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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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滁州市卫计委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滁州市卫计委办公室(地址:滁州市清流路246号,邮编:239000,电话:0550—3072837)。

    一、概述

    2017年,我委认真贯彻《中共滁州市委办公室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落实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强化目标考核,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创新公开方式,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了滁州市卫生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根据领导职能分工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委机关及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以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为核心,由委办公室牵头、各相关职能科室一岗双责,紧密配合、协调联动的信息公开工作网络。二是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发布载体,优化信息发布流程,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在建立工作制度的同时,在工作实践中不断规范完善相关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保证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开展。建立信息公开网站监测制度,采取不定期监测方式,督促委机关各科室及时上传应公开的信息,确保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三是强化目标考核。为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加强管理,细化责任,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委政府信息公开信息257条,及时规范编制和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并在网站和查阅场所公布。对于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由各科室联络员负责收集、整理、检查、校对,经科室负责人对信息的保密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进行审核签批后,在卫生计生委网站和信息公开网站相关栏目中发布,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及时发布;各科室对于制作或获取的、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在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分别在委网站和信息公开网相应栏目中发布。

    (一)公开内容。2017年,我委对政府信息公开系统进行升级优化,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整合为15个大类: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行政执法、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招标采购、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新媒体运用、精准扶贫、决策公开、决策部署落实等信息。其中人事任免、公务员招录等信息18条,占7%;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53条,占20.6%;行政执法类信息15条,占5.8%;规划计划类信息10条,占3.9%;财政信息公开8条,占3.1%;招投标类信息4条,占1.6%;脱贫攻坚类信息13条,占5.1%,决策公开、部署落实类信息28条,占10.9%,报政府重点领域信息44条,占17.1%,其他类信息64条,占24.9%。

    (二)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卫生工作创新举措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综合效应,不断提高卫生工作效能。一是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确定新闻发言人;充分发挥单位门户网和信息公开网作用,加大网络舆情处置力度,大力解决广大网民朋友关心、关注的问题。二是利用微博等互联网新媒体。开通了新浪官方认证微博和微信,围绕卫生计生工作重点和业务职能,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三是建立文明单位展台。我委在门户网站建立了文明单位展台,积极宣传机关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充实我委信息公开的内容。 2017年,市卫计委通过政府网站、公共查阅点、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各渠道发布政府信息18个大类,代政府公开3大类,累计400余条,委官方网站和政务公开网站累计访问量达25万余人次。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医养结合等新兴服务业公开情况。近年来我们积极探索创新,加强顶层设计,强化部门配合,坚持示范引领,为推动医养结合发展奠定了基础,提升了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水平。起草了《滁州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发展的实施方案》,并通过市卫计委网站、信息公开网等不同渠道广泛征求了市直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意见。方案完成后,及时公开,充分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决策权。二是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和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情况。推行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出台规范性文件和作出涉及群众企业利益的重要决策事项要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背景、依据等主要内容,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持续推进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信息服务公开制度与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医疗服务信息社会公开制度的通知》,要求医院按季度定期通过医院外网及时公布医院基本情况、医疗服务质量、运行效率、患者满意度和服务承诺等信息,方便患者查询及监督。根据“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9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指导卫生计生服务机构编制公开服务指南,方便群众了解使用机构设置、职能、工作规则、办事程序、服务内容、服务承诺、收费项目、监督渠道等信息。紧密结合行风建设、“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医疗机构综合评价等工作,指导各级医疗机构继续推进院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院务公开内容和范围,提升院务公开实效。在医院门诊大厅电子显示屏实时滚动公布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价格等信息,便于患者及时查询和了解,做到保障患者在服务和价格的知情权,提高患者满意度。三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疫情公开情况。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十五条“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必要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信息”之规定,市级无权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制定《关于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信息报告意识,一旦确认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疫情,2小时内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截止目前,全市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疫情,社会面平稳。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制定2017年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规范申请流程,依照法律规定和本机关的职权,向申请人公开政府信息。开通当面申请、网站提交、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申请渠道。2017年,我委通过网站提交渠道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1例,涉及卫生计生内容,并在答复时限内对申请人进行了规范答复。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我委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以及申诉举报。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委没有对群众获取政府信息进行收费,也不存在收费减免等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委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机制尚不完善。没有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导致信息公开质量不高,存在公开不全面、公开不规范、公开但信息难以查找获取等问题。二是重大政策解读尚不规范。政策解读栏目大量转载了国家、省级相关部门的政策解读,本地文件的解读信息较为有限。多数解读内容来源于当地新闻媒体不同角度的报道,缺乏政府主导下的全面性解读。三是信息公开方式尚不全面。信息公开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内容简单、形式单一的现象,信息公开的方式多为张贴告示、网站公开等简单方式,在回应社会关切方面没有起到相应的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们认真对照问题,扎实组织整改。一是进一步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结构。继续加大力度公开群众关心的,关系到民生的重点领域信息,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及时性。做到不重不漏,不发生泄密等违规问题。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努力使委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技能和水平,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三是切实强化信息公开督查工作。进一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使重要的、有价值的、应该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做到不重不漏,不发生泄密等违规问题,并定期对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与评议。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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