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卫生健康委印发《滁州市遏制微生物耐药行动计划(2022-2025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1-31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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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滁卫医〔2022〕254 号

    各县(市、 区)卫生健康委、教育体育局、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广播电视局、医保局、市场监管局、军分区保障处、市属各医院,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3部们《关于印发遏制微生物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和《安徽省适制微生物厨药行动计划(2022-2025年)实施方案》(皖卫医秋〔2022]130号,积极应对微生物面药带来的挑战,更好地保护人民健康,市卫生健康委等11部自联合制定了《滁州市遏制微生物耐药行动计划(2022-2025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遏制细菌耐药行动计划(2016-2020 年)》实施 以来,我市采取遏制耐药综合治理策略并取得了积极成效, 但部分常见微生物耐药问题仍在加剧,各地和机构之间耐药 防控水平存在差异,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为加快实施健康 中国、健康安徽、健康滁州战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遏制微生物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22-2025 年)》《安徽省遏制微生物耐药行动计划(2022-2025)实施 方案》,遏制微生物耐药,更好地保护人民健康,在总结评估前期工作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施策的原则,聚焦微生 物耐药存在的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和工作模式,有效控 制人类和动物源主要病原微生物耐药形势。到 2025 年,应 对微生物耐药的全市治理体系基本完善,公众微生物耐药防 控相关健康素养大幅提升,医疗卫生和动物卫生专业人员微 生物耐药防控能力显著提高,人类和动物抗微生物药物应用 和耐药监测评价体系更加健全,抗微生物药物合理应用水平 进一步提升,微生物耐药防控的科学技术研究进一步加快,市际交流与合作深入推进。

    二、主要指标

    2022-2025 年,主要达成以下指标:

    ( 一)医疗机构内耐药菌感染及社区获得性耐药菌感染发生率持续下降。

    ( 二)人类和动物源主要病原微生物的耐药率持续降低或耐药增长率下降。

    (三)城乡居民对微生物耐药问题的知晓率和感染预 防、抗微生物药物合理应用知识的正确率均达到 80%,使用 行为的正确率达到 60%;全市中小学生微生物耐药、感染预防和抗微生物药物合理应用的健康教育达到全覆盖。

    (四)全市医务人员、规模养殖场执业兽医抗微生物药 物合理应用的培训实现全覆盖,知识掌握正确率达到 80%以上。

    (五)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门诊抗菌药物处方和住院抗菌药物医嘱的适宜率均达到 75%以上。

    (六)药品零售企业凭处方销售抗微生物处方药物的比 例达到 100%;兽药经营企业凭兽医处方销售兽用抗微生物药 物的比例达到 80%;兽药经营企业全面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二维码追溯管理。

    (七)人类、动物抗微生物药物应用和耐药监测网络覆 盖率持续提高;抗微生物药物应用和耐药评价体系更加健全。

    (八)为建立适合我国实际的临床抗微生物药物敏感性折点标准体系积极贡献滁州力量。

    三、主要任务

    ( 一 )坚持预防为主,降低感染发生率。

    1.加强医疗机构内感染预防与控制。将医疗机构感染防 控与抗微生物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统筹推进,加大对感染防控 工作的投入力度,包括感控专业人员配备和感控技术能力建 设等。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落实感染防控各项制度、规范及标 准,研究制订重要耐药微生物感染的循证防控措施,降低医 疗机构内耐药菌感染发生率,加强医疗废物源头分类。加强 对医疗机构内保洁、保安等非卫生技术人员感染防控的基础 知识教育和行为规范管理。(市卫生健康委、滁州军分区保障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水、环境卫生与个人卫生。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 动,促进全社会形成文明卫生习惯。保障家庭、社区、卫生 保健机构饮用水安全。完善公共卫生设施,扎实推进农村厕 所革命。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 况。加强养殖场所、屠宰场所、食品生产车间等场所卫生管 理,预防动物疫病,保障食品安全。多措并举,预防和减少 社区获得性感染。新建一批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提升一批 无害化效果不明显的厕所,引导和推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先建后补等方式,建立政府引导、村级组织和农民参与、市场运作三者相结合的改厕后续管护机制,到 2025 年,全市 改厕提升农村卫生厕所 9.42 万户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 率进一步提高。加强养殖场所、屠宰场所等场所卫生管理, 落实预防动物疫病综合措施。(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抗微生物药物环境污染防治。将抗微生物药物环 境污染防治纳入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加强生活污水、医疗废 水与医疗废物、制药企业生产废水、养殖业和食品生产废水 等规范处理。严格落实抗微生物药物制药相关产业园区规划 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强化抗微生物药物污染排放管控 工作,推动抗微生物药物废弃物减量化。开展水环境中抗微 生物药物监测试点。加强抗微生物药物环境污染防治监管能 力建设。(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感染病疫苗接种工作。进一步加强感染病相关疫 苗的接种工作,增强人和动物对可预防感染病的抵抗能力, 减少感染病发病率,降低抗微生物药物使用需求。加大重大 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措施落实,按照国家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 疫要求组织开展春、秋季规定病种的重大动物疫病强制集中 免疫,指导规模养殖场按程序免疫,强化免疫效果监测。(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二)加强公众健康教育,提高耐药认识水平。

    1. 加 大 城 乡 居 民 宣 教 力 度 。 与《 健 康 中 国 行 动 (2019-2030 年)》中“健康知识普及行动”相结合,进一步 提升社会公众对微生物耐药问题的认识,提高感染预防和抗 微生物药物合理应用的知识水平。利用 “畜牧科技进万家”、 农技 “ 三下乡”等深入推进 “科学使用兽用抗菌药”宣传。 促进个人卫生防护,纠正无处方抗微生物药物使用治疗行 为, 引导公众在医师、药师指导下合理应用抗微生物药物。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广泛开展中小学生科普宣传。在中小学开展抗微生物 药物合理应用与微生物耐药科普宣传活动,引导学生从小树 立感染病预防和抗微生物药物合理应用观念,养成良好卫生 习惯和合理用药行为。(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参与)

    3.定期举办提高抗微生物药物认识周活动。根据国家卫 生健康委统一部署,每年 11 月组织开展提高抗微生物药物 认识周活动,通过播放公益宣传片、张贴宣传海报、开设公 众微信号、组织知识互动问答等多种方式,宣传感染预防、 抗微生物药物合理应用与微生物耐药知识,切实提高全社会 对微生物耐药的认识水平。(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参与)

    (三)加强培养培训,提高专业人员防控能力。

    1.加强院校人才培养。 以需求为导向,培养壮大感染防 控、感染病学、药学、微生物、兽医等专业人才队伍。加强 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培养,促进实现医防融合。 支持我市有条件的高校在临床医学、动物医学、药学等专业 开设微生物耐药、感染防控、抗微生物药物合理应用等课程, 或在相关课程中增加相应教学内容。(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教育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参与)

    2.加强医务人员培训。依托市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 市感染病质量控制中心等有关质控中心,加强医务人员抗微 生物药物合理应用与耐药防控的日常培训,鼓励有关专业组 织、学协会等开展高质量培训,树立培训品牌。充分利用线 上线下教育手段,提升医务人员微生物耐药防控相关的理论 知识和实践技能。 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定 期对医师和药师进行培训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相应 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者抗菌药物调剂资格。(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3.加强养殖业与兽医从业人员教育。深入推进 “科学使 用兽用抗菌药”公益宣传接力行动。每年组织举办 1-2 期专 业技术培训班,加大兽医和养殖从业人员动物疫病防控、抗 微生物药物合理应用的培训力度,不断扩大覆盖面。将兽用抗菌药物使用规范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课程体系。(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四)强化行业监管,合理应用抗微生物药物。

    1.提高抗微生物药物临床应用水平。 医疗机构要进一步 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抗微生物药物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标 准等,以改善感染病转归和提高医疗质量为目标,创新管理 模式,充分利用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监管能力和效 率。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病科建设,规范诊治细菌真 菌感染;强化临床微生物室建设,通过参加实验室室间质评、 推广耐药菌快速诊断技术等,提升病原学诊断能力;大力培 养抗感染领域临床药师,率先在儿科等重点科室配备专职药 师。加强对民营医院、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私 人诊所等医疗机构的技术支持和监管,督促其不断提高抗微生物药物合理应用水平。(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2.加强兽用抗微生物药物监督管理。推动制定兽用抗微 生物药物安全使用指导原则和管理办法。加强动物医院、动 物诊所、养殖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兽用抗微生物药物 使用。围绕实施乡村振兴和食品安全战略,推进养殖业绿色 发展,持续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推广使用安全、 高效、低残留的兽用中药等兽用抗菌药物替代产品。严格执 行促生长用抗菌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计划。推行凭兽医处方 销售使用兽用抗菌药。到 2025 年末,全市生猪、 肉牛、奶牛、 肉羊、蛋鸡、 肉鸡、 肉鸭等 7 个品种 50%的规模养殖场实施养殖减抗行动的目标任务。(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3.严格抗微生物药物销售监管。严格落实药品零售企业 凭处方销售抗微生物处方药物,加大对零售药店、药品网络 交易第三方平台等药物流通渠道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药品 经营领域销售假冒伪劣抗微生物药物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4.发挥医保支付对合理用药的促进作用。深化医保支付 方式改革。在 DRG/DIP 支付方式改革中,合理测算感染性疾 病诊疗相关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病组(病种) 权重(分值)。认真落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做好信息系统 更新维护工作,保障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抗微生物药物在我 市落地实施,并加强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市医保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配合)

    (五)完善监测评价体系,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1.完善抗微生物药物临床监测系统。督促二级及以上医 疗机构积极加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细菌耐药监测 网、真菌病监测网和医疗机构感染监测网,持续扩大监测覆 盖范围。市级细菌耐药性监控中心挂靠在滁州市第一人民医 院,充分发挥市级细菌耐药性监控中心作用,进一步加强全 市医疗机构微生物耐药监测与管理。完善监测指标和监测方 式,提高数据质量和分析效率,充分发挥监测网对临床诊疗和行业管理的监督、指导作用。加强监测网之间数据联动,探索建立监测网即时数据对多重耐药菌暴发流行的快速预警机制。(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2.建立健全动物诊疗、养殖领域监测网络。积极参与健 全兽用抗微生物药物应用监测网和动物源微生物耐药监测 网建设,完善动物源细菌耐药监测网,监测面逐步覆盖养殖 场、动物医院、动物诊所、畜禽屠宰场所,配合上级部门开 展养殖场、动物医院、动物诊所、畜禽屠宰场所兽用抗微生物药耐药性监测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3.实现不同领域的监测结果综合应用。加快建立人类医 疗、动物诊疗、养殖领域抗微生物药物合理应用和微生物耐 药监测的协作机制,研究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 为医疗与养殖领域加强抗微生物药物应用管理提供依据。依 托市细菌耐药性监控中心,建立市级微生物耐药参比实验室 和生物标本库。落实国家制定的耐药研究与监测技术标准体 系,收集保存分离到的各种耐药微生物,提供临床与研究所需标准菌株。(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4.建立健全微生物耐药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制度。加 强微生物耐药生物安全风险监测,提高微生物耐药生物安全 风险识别和分析能力。根据风险监测的数据、资料等信息, 定期组织开展微生物耐药生物安全风险调查评估,建立预警制度。(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相关药物器械的供应保障。

    1.推动临床急需新药和医疗器械产品上市。鼓励耐药感 染预防、诊断和治疗相关临床急需的新药、疫苗、创新医疗 器械的研发,积极开展 “ 药械创新我来帮”“药企政策我来 答”活动,畅通沟通交流渠道,加大相关药械研发注册的政 策指导,积极搭建本市研发单位与省药械审评审批部门的沟 通对接平台。加强对抗微生物药物的不良反应监测及评价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2.推进微生物耐药防控相关产业发展。推动抗微生物药 物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科研单位加强协作,围绕原辅料、新 型制药设备等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技术产品攻关,补齐产 业链短板弱项。鼓励企业开发和应用连续合成、生物转化等 绿色生产工艺,加强生产过程自动化、密闭化改造,提升“三 废”综合处置水平,促进抗微生物药物原料药生产绿色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

    (七)加强微生物耐药防控的科技研发。

    1.推动新型抗微生物药物、诊断工具、疫苗、抗微生物 药物替代品等研发与转化应用。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 展微生物耐药防控核心关键技术研究,进一步加强中成药等 可替代抗微生物药物的研发,推动抗微生物诊断仪器设备的 成果产出与转化应用。积极参与省临床抗微生物药物敏感性折点研究及标准制定工作。推动动物专用抗微生物药物和兽用抗微生物药物替代品的研究与开发。鼓励我市兽药生产企 业开展中兽药、兽用疫苗、兽用诊断制剂等研发、转化与应 用。(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支持开展微生物耐药分子流行病学、耐药机制和传播 机制、抗微生物药物环境污染防控研究。梳理分析我市不同 地区、人群、医疗机构、动物、环境等微生物耐药流行病学 特点及发展趋势,阐明微生物致病、耐药及其传播机制,为 制订耐药防控策略与研究开发新药物新技术提供科学数据。 按国家部署,组织研发环境中抗微生物药物分析技术,开展 环境中残留的抗微生物药物可能的生态环境影响研究。(市 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八)广泛开展交流与合作。

    根据省统一部署,加强与有关市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微 生物耐药领域先进理念、高新技术和经验做法,积极为全省 微生物耐药防控提供 “滁州方案”和 “滁州经验”。结合工 作开展情况和科技发展优势,在防控策略与技术标准制订、 监测评估、研究开发、技术推广、人才培养、专题研讨等方 面,继续推进与其他市的科技合作。积极参与市际耐药监测 协作、控制耐药菌跨地区传播等工作。积极支持需要帮助的地区开展耐药防控活动。(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应对微生物耐药有关部 门间协调联系机制,加强常态化信息沟通,充分发挥统筹协 调作用,加大对相关工作的支持力度,保障工作可持续性。 根据本行动计划,制定年度工作重点,并将工作任务措施分 解到具体部门,促进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如期实现各项工作目标。(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二)加强监测评估。市级层面根据省统一部署,围绕 工作目标和任务,按照省制定的评估指标体系、评估主体和 内容等,开展年度工作评估和具体措施实施的质量改善研 究。根据监测评估情况适时发布行动计划实施进展专题报 告,对好的经验做法积极推广,对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各县(市、区)按要求开展本地区监测评估,推进任务落实。(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专家指导。建立市级遏制微生物耐药咨询专 家委员会,推进不同领域、多学科专家沟通交流,为战略研 究、政策制定提供决策咨询,为行动计划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及时提出行动计划调整建议,推动完善相关指南和技术规 范,强化技术支持。(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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