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滁州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加快推进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10-14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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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琅琊、南谯区政府,苏滁产业园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市医改委成员单位、市直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的指导意见》(皖卫体改〔2019〕1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深做实我市综合医改工作,加快健康滁州建设。现就完善滁州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加快推进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强化政府主导责任,落实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统筹安排城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和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

    (二)坚持整体规划。滁州城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坚持统筹规划、整体布局、市区共建、社会参与,和以公建公营为主体,公建民营、民建民营为补充的原则。

    (三)坚持分级诊疗。明确医联体各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功能定位,建立利益共享、责任共担和双向转诊机制,促进医疗资源下沉。同时,通过柔性引导,逐步转变居民就医习惯,使市区内基层诊疗量占比达到65%以上。

    二、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建设

    到2025年底,滁州城区拟规划建成1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中5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社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建设,采取市、区共建,社会参与的方式进行。高铁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明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科教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市一院负责设计,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负责建设,建设经费由市政府承担,建成后交由市一院运营和管理。滁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琅琊区医院,已建)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负责建设、运营和管理。万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市文旅投通过招标确定建设、运营单位。清流、西涧、扬子、琅琊、南门五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琅琊区政府负责建设、运营和管理。林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经开区管委会商琅琊区卫健委建设、运营和管理。银花、龙蟠、同乐三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南谯区政府负责建设、运营和管理。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经开区管委会商南谯区卫健委和康复中心医院建设、运营和管理。大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苏滁产业园管委会商南谯区卫健委建设、运营和管理。民营西方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琅琊区卫健委指导承办人建设、运营和管理。

    三、开展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

    (一)试点范围

    本着结合实际、注重效果、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2020年建设3个紧密型城市医联体。①由市第一人民医院为牵头单位,与龙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清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紧密型医联体;②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为牵头单位,与琅琊区人民医院、同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紧密型医联体;③由万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运营中标单位为牵头单位,与万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紧密型医联体。三个紧密型医联体,业务指导由市卫健委负责,行业监管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卫健委负责。市、区相关公共卫生机构应积极参与城市医联体建设工作。

    (二)建设内容

    1.建立完善医联体组织管理。建立健全医联体理事会决策机制,负责对医联体成员单位重大事项的决策管理,牵头医院法人代表担任医联体理事长。医联体内统一医疗业务等运营管理,制定并完善医联体章程,强化组织管理,明确成员单位功能定位与分工协作内容。(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牵头医院)

    2.实现医联体内统一管理。逐步实现医联体内财务、人力资源、药事、消毒供应和后勤服务的统一管理,由牵头医院建立医学影像中心、检查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心电诊断中心等,为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实现医疗服务同质化、一体化提供支撑。通过统一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管理平台,形成医联体内处方延伸及药品、耗材、试剂共享与配送机制。统筹整合医联体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基础建设、物资采购、设备配置、床位、号源等的配置和利用。与市一院和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两所市级公立医院组建医联体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牵头医院负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运营和管理,但机构隶属关系不变,人员身份不变,资产所属和财政投入渠道不变,存量债务由所属区政府负责化解。医联体成员单位的人员调整、使用和招录,由医联体理事会研究决定,需入编的由所属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在编人员退休后纳入所属区退休人员管理。(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琅琊区、南谯区政府、各牵头医院)

    3.统一信息化建设。建立医联体信息平台,充分发挥信息技术支撑作用,在医联体内实现诊疗、转诊、公卫等信息互联互通,检查、检验等结果共享互认。加快推进远程诊疗、“智医助理”、“智联网医院”建设,借助人工智能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效率。(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牵头医院)

    4.统一绩效管理。由医联体理事会统筹制定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年度目标任务与绩效考核方案,并报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审核备案后,负责实施并兑现分配。(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牵头医院)

    5.落实分级诊疗制度。牵头医院主要承担区域内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诊治工作,提供日间手术、日间化疗等日间服务;成员单位主要承担辖区常见病、多发病、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以及牵头医院下转的急性病恢复期、术后恢复期及危重症患者稳定期的治疗和康复。依据医联体内各单位功能定位与分工协作内容,制定医联体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等规范和流程。制定医联体内双向转诊疾病目录、转诊标准与规范,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牵头医院对基层医疗机构按程序转诊的患者,应优先安排检查、住院、手术等。(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牵头医院)

    6.整体提升服务能力。牵头医院要持续做强医院学科品牌,大力引进和发展高新医疗技术,强化人才引进培养,加大科研创新力度,提升“看大病、难病”能力;探索建立牵头医院谨慎转诊疾病目录,逐步减少市域外不合理转诊。牵头医院应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对成员单位的指导帮扶,通过托管、专科共建、教育培训协同合作、科研项目协作等多种方式,提升成员单位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医联体内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成立医疗质量管理控制队伍,提升医联体内医疗质量同质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牵头医院)

    7.促进优质资源下沉。牵头医院建立人员下沉可持续激励机制,定期派出专家驻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坐诊、培训、带教、重点专科扶持等工作,统筹做好高年资护士转岗社区、在职培训、对口支援、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等工作。牵头医院要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扩大预约号源比例,优先投放名科、名医号源。牵头医院应将慢病门诊逐渐转移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减少牵头医院门诊服务量,按照《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要求,落实基层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核责任制。(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牵头医院)

    8.建立慢病综合防控体系。牵头医院应联合市疾控中心等公共卫生机构成立“慢性病管理服务中心”,落实医联体牵头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中的功能定位和具体职责。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中增加公共卫生人员,推动公共卫生资源和重心下沉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牵头医院、市疾控中心、市妇计中心)

    9.探索建立医保基金预算包干机制。按照“签约确定数量、总额预算管理、结余考核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原则,充分发挥医保在三医联动中的杠杆作用,对社区居民基本医保实行按签约服务人口总额预算包干,引导医联体内部形成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顺畅的转诊机制,夯实医联体利益共同体基础,促进医联体健康发展。社区居民常见病、多发病首诊和康复期转诊,原则上应在所属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因病情需要到上级医院就诊的,应首选医联体牵头医院。为充分尊重居民就医选择权,促进医疗机构间公平、合理、有序、适度竞争,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允许居民到医联体之外的医疗机构就诊。居民在医联体之外的医疗机构就诊,其发生的费用由医保部门按规定从所属医联体医保基金总额预算中核报。(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

    10.合理确定支付政策。按照鼓励实施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制度的建设原则,确定差别化医保支付政策,有效调动医联体控费积极性,引导患者分级诊疗。(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

    11.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城区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由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医联体牵头医院和市、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负责指导,所需经费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两区政府根据每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的人口数量,按标准据实拨付给医联体牵头医院或区卫健委,再由牵头医院或区卫健委根据考核情况拨付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责任单位:琅琊区、南谯区政府,市卫生健康委,各牵头医院)

    四、组织保障

    (一)进一步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市、区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办医主体责任,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结果相挂钩机制。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产权归属和财政投入渠道不变,由同级政府根据相关政策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并尽可能为医联体建设增加投入或设立专项经费,促进医联体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琅琊区、南谯区政府,苏滁产业园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

    (二)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改革。市医改委负责相关政策方案的制定和相关部门联动协调;市财政局按规定落实市级财政补助政策;市医保局协同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定期监测分析医保基金市域内、外支出情况,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不断优化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逐步提高医疗服务中技术劳务性收入的比重;市卫生健康委指导建立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监管机制,落实医师多点执业政策,扩展高年资护士转岗社区试点范围,落实医务人员晋升、培养等相关政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两个允许”要求,制定与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政策。(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进一步加强督查评估。强化考核和制度约束,建立医联体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医联体技术辐射带动情况、医疗资源下沉情况等;将三级医院医疗资源下沉、上级医院收治病种结构优化、医疗费用指标体系控制、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作以及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基层诊疗量占比、双向转诊比例、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引导牵头医院履行责任、完善措施,主动帮扶基层,切实发挥引领作用,带动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和管理能力的提升。通过调研、专项督查、定期评估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指导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以强基层为重点,严格落实责任制,增强大医院帮扶基层和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的动力;及时总结推广有益经验,发挥典型带动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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