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滁州市“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项目的询价公告(二次)
根据市政府《关于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做好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将开展《滁州市“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工作。为高质量开展规划编制,我单位拟邀请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现对此项业务委托单位进行询价遴选比选。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委托单位
滁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资质要求
(一)申请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行业协会或科研机构、各类智库、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
(二)申请单位自身应熟悉卫生健康发展和中央、省、市发展规划方向,具有相关领域研究优势,对规划编制组织和管理具有较强能力。项目团队需5人以上,团队人员拥有本科以上学历,且有从事相关规划编制的经验,在服务期限内团队人员保持固定。
(三)编制组负责人须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信誉要求:申请单位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申请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申请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申请单位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4.申请单位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5.申请单位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7.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
8.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三、规划内容及要求
认真梳理和分析中央和我省关于卫生健康发展的相关文件,把握和吃透相关精神。客观全面回顾总结“十三五”滁州卫生健康行业基本情况,对照“十四五”发展要求,找成绩、找不足、找原因,立足滁州、放眼全国,科学研判“十四五”时期滁州市卫生健康机遇和挑战;对接国家和全省卫生健康“十四五”时期发展的要求,对标对接长三角,科学谋划“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目标、思路和举措,研究提出一批标志性的重点工作任务、重要改革举措和重大工程项目。
四、规划编制时限
2021年3月-4月,启动调研并形成规划基本思路;2021年5月底前,完成规划成果初稿;2021年6月,修订完善规划并通过专家验收,提交最终成果,并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材料要求
参与报价的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滁州市“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项目申请书
(二)相关证明材料
1.单位简介、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社团登记证等有关资质证明文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单位资格条件相关材料。
2.开展过与卫生健康规划相关的课题研究或规划编制等业绩证明材料。
3.各单位材料务必封闭装袋。(不接收电子版本材料)
六、流程说明
请有意参与报价的单位于4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一式四份(须加盖印章)送达滁州市清流西路246号滁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规信科(703室)。我单位收到材料后,将根据申请单位提供的《项目申请书》及证明材料,综合对比研究团队、工作方案、相关成果、研究提纲和经费预算等因素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遴选比选结果将在滁州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布。公示结束后,我单位按规定程序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服务合同,项目工作正式开始实施。
七、其它
项目形成最终成果后,由我单位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评审验收,专家评审费用等由项目承接单位在项目经费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