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滁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8-12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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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会议及考察时强调:要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爱国卫生和卫生创建工作,省对市目标绩效考核中将卫生创建工作列为重要考核内容。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多项指标与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指标要求相辅相成。深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积极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宣传,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既是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的客观要求,也是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相关指标的重要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争创“国家卫生城市”,进一步贯彻“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科学治理,全民共建共享”的爱国卫生运动方针,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全面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和居民文明卫生素质,依据《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着眼解决我市创卫工作中存在的短板问题,《实施方案》明确了以人为本、上下联动、目标导向、服务发展、长效机制5个方面的工作原则。从强化领导、强化宣传、健全机制、强化督查四个方面提出要求。并按照创卫职责分工,拟定了《滁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了部门职责,推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三、文件起草过程

    先后组织相关人员到已经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城市考察学习,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牵头起草了《滁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先后3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组织召开了创卫联络员协调会议,根据相关部门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期间,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先后2次召开专题会商会,与会单位一致同意《实施意见(送审稿)》。6月2日,《实施方案(送审稿)》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并于2022年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四、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日臻完善、市容环境卫生质量显著提升、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不断加强、生态人居环境持续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升,到2024年,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五、主要内容

    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上水平,三年见成效的工作思路,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七大类指标要求,方案明确了创卫七项重点工作,推进“七项行动”。

    一是组织管理提升行动。健全组织保障体系,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引导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

    二是健康教育促进行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健身活动,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三是市容环境整治行动。重点治理“十乱”现象,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四是生态环境攻坚行动。深化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措施,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强流域水环境治理。

    五是重点场所规范行动。持续开展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大小餐饮、小理发店等重点场所整治力度。

    六是食品和饮用水安全保障行动。推进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和饮用水供水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确保食品和饮用水安全。

    七是医疗服务达标行动,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健全疾病预防控制网络,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处置和指挥能力,强化公共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创卫指挥部,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各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指定专人负责,明确部门职责,实行目标管理,分解年度任务。

    (二)健全机制,加大投入。建立健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领导机制、投入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等专项工作经费投入。同时,通过积极争取项目、整合资源等多种渠道,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三)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把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发挥出来,营造“全民创卫,全民共享”的良好氛围,使人民群众理解创卫、支持创卫、参与创卫,真正成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不竭动力。

    (四)强化督查,严格问责。建立多层次的督查通报、考核评比制度,引入激励机制,制定奖惩措施,市创卫办成立督查工作专班,定期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行督查督办,适时调度,对创卫工作任务完成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诿扯皮、行动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政令畅通、行动统一、取得实效。

    政策咨询电话:307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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